各企业及有关人员:
根据《*共和国劳动法》及生产许可管理规定相关要求,对从事质技术复杂、通用性广、涉及到财产、声明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职业(工种)的劳动者,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关职业能力证书方可就业上岗。为贯彻有关岗位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在岗就业的相关要求,本中心特举办“化验员与检验员职业技能认证培训班
化学检验员、食品检验员培训 水质检验员就业的新生劳动力,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,并取得资格证书;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,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,并责令其改正;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,要取得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。
培训内容 初级班系统学习分析时取样和制样的常识,溶液的配制和计算,重量分析和容量分析的基本操作,数据处理,化验室安全管理,玻璃仪器基本知识,质量体系管理,并结合实验进行操作规范化训练。 中级班在初级班基础上系统学习酸碱滴定法、配位滴定法、氧化还原滴定法、沉淀滴定法、重量分析、比色分析的基础理论并结合实验进行操作规范化训练。 班系统学习仪器分析的光化学分析、电化学分析、色谱分析、**分析、环境分析的基础理论和实验技术。
化学检验员:包括从事矿物、试剂、溶剂、染料、水泥、气体、焦化、农药、水处理等岗位,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(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,对成品、半成品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、检测、化验、监测、分析的人员)。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:(1)采集样品;(2)配制标准溶液和化学试剂;(3)进行外观视检;(4)使用理化仪器等设备,测试样品的理化性质;(5)使用化学分析和食品分析方法,对样品进行组分测定;(6)记录、计算、判定化验数据;(7)协助主检人员完成检验报告;(8)检查、调试、维护仪器设备;(9)处理检验过程中的故障;(10)负责检验室卫生、安全工作。
考培内容:
强制的化学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,主要内容包括:
1.质量技术监督基础;2.化学检验基础;3.误差分析和数据处理;4.常用的重量法与容量法检验;5.仪器分析技术概论;6.实验室安全与危险化学品管理;
初级考核内容:常用的理化分析技术、溶液的配制基础,实验室安全基础,滴定分析基础知识,重量分析法在各类产品化验员中的应用(挥发法、沉淀法),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使用;
中级考核内容:微生物检验技术、荧光光谱仪分析技术,TVOC检测、RoHS检测、废水废气检测、材料成分分析,金相分析,油品检测,有害气体检测,环境中的甲醛检测等;
化验员则包括实际操作与理论两部分。实际操作部分重点学习了气相色谱仪、液相色谱仪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、原子荧光光度计、紫外/可见光分光度计、电位滴定仪等仪器设备的应用技术。理论部分包括主要检测设备与化学分析的原理、原始记录、检验报告的编写、不确定度分析、样品采集与前处理等内容。